垫江县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陆地水文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2012-06-27 12:04: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了加强我县陆地水文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
 为了加强我县陆地水文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陆地水文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陆地水文专业人才3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垫江县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陆地水文专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公开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2.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在本市服务期间未解除协议的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体检合格;
  3.年龄在30岁以下( 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4.符合岗位考核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报考人员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三)其他要求
  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须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人事、纪检、编办、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试考核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到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武汉大学二校区工学部8教学楼
  3.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徐老师:13971341412
  垫江县水务局:    夏 海: 13896665560 
  4.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院签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其他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名者须提供学院签章的学籍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垫江县考核招聘陆地水文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五、考核方式
  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经考核合格确定的体检对象,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垫江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核合格者当中按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垫江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核合格者当中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垫江县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陆地水文专技人才岗位一览表
  2.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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