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7月3日—7月11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九龙坡区白马凼8号 (邮编:400039)
电 话:023-68796513
联系人:蒋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xls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