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2013年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面试人员确定方法:在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与录用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人员:详见附件。
3、面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
4、面试地点:报考第二、三、五分院、万州区检察院、涪陵区检察院和开县检察院的考生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面试(具体地址为:渝北区金龙路270号,嘉州花园金龙桥旁),报考其他检察院的考生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面试(具体地址为:渝北区新南路179号,龙湖西苑车站对面)。
5、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通知要求于2013年3月23日上午8:3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达面试考场候考室报到,并每人缴纳面试费40元(请自备零钞)。超过上午8:30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其他事项:3月24日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面试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要求,3月25日进行体检。
联系电话:67319527、67319526
附件:重庆市2013年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1、面试人员确定方法:在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与录用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人员:详见附件。
3、面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
4、面试地点:报考第二、三、五分院、万州区检察院、涪陵区检察院和开县检察院的考生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面试(具体地址为:渝北区金龙路270号,嘉州花园金龙桥旁),报考其他检察院的考生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面试(具体地址为:渝北区新南路179号,龙湖西苑车站对面)。
5、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通知要求于2013年3月23日上午8:3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达面试考场候考室报到,并每人缴纳面试费40元(请自备零钞)。超过上午8:30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其他事项:3月24日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面试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要求,3月25日进行体检。
联系电话:67319527、67319526
附件:重庆市2013年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