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面向全区择优选调区政府办公人员5名
2013-10-11 10:12: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区择优选调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择优选调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区择优选调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择优选调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此次择优选调工作人员5名,其华政务员4名、事业单位职员1名(职位要求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区机关及参公单位中已完成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区政府办公室公务员职位;各级全额拔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可报考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职员职位。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务实,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写作水平较高;
(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记录;
(六)本人须承诺,保证调入后5年之内不申请调出或报考其他单位(区内提拔担任处级领导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选调: 
(一)尚在试用期的;
(二)尚在处分期间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条件,涉及时间的按对年对月计算至2013年9月30日。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渝北区双龙大道163号区人力社保局三楼313室)。联系人:陈应全、田西永,联系电话:67816865。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选调职位的专业要求,请考生严格对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下半年修订)》执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为鼓励先进,本次选调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需加分的,报名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加分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复印件(需出示原件)。凡报名时未提供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则取消该职位本次选调。
4. 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3年10月16日下午14:00-16: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重点考试公文基础及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采取书面答题(闭卷)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加分项目分值。笔试成绩于2013年10月18日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成绩。
(三)面试。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则取消该职位本次选调。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面试采取实作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区人力社保局商区政府办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该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政府办牵头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特别是要对职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再次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商区政府办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该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择优选调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渝北区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区择优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渝北区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区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区择优选调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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