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公开选拔县管正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2012-07-08 13:05: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2名县管正科级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巫山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选职位及职数
(一)巫山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二)中共巫山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
    二、公选范围
此次公开选拔面向全重庆市,凡以下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一)全市党政机关在职干部;
(二)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在职人员。
三、公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报考巫山县县管正科级领导干部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从先从优录用);
3.工龄满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满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满2年以上);
4.党政群机关(含参公单位)干部现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或现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事业单位人员现任相当于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或现任相当于副科级职务满2年;企事业单位人员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报考中共巫山县委党校副校长者,应是中共正式党员;
6.身体健康。
年龄、工龄、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2年7月31日。
(三)职位条件
1.报考巫山县卫生局副局长者,应是医学或卫生类专业毕业,从事医疗、卫生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熟悉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具备履职的相应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实际工作能力;
2.报考中共巫山县委党校副校长者,应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法学、党史、党建、政治学、管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等哲学社会科学类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教育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5.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四、公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通过传真、邮寄资料、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7月25日(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30)。邮寄资料报名的截止时间,以收到报名材料的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巫山县党政大楼9楼)。联系电话:57687356。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单位、现任职务、基本情况证明材料以及相关任职文件(包括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需加盖单位公章)、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享受政策加分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近三年考核结果文件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填写一式两份《巫山县公开选拔县管正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资格初审
巫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经初审资格合格者,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的选拔,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在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分别实行100分制。素质测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确定。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和实践能力,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测试领导干部的适任能力。笔试成绩由巫山县委组织部告知应试者本人。
2.确定面试人员和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人员与选拔职位名额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人员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低于3:1的,该选拔职位终止。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的原件,由巫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经验、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临场应变能力、组织领导和宏观决策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巫山县委组织部组织。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体检人员与选拔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被确定为体检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为3:1),并按规定组织考察。
(五)差额考察
巫山县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其是否适合担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六)讨论决定
巫山县委常委会在听取县委组织部考察情况汇报后,综合考虑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等因素,按照拟提拔人选与公选职位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提拔人选。
(七)任前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提拔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情况的,履行任职手续;公示发现有影响任用情况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五、待遇及管理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视情况按其选拔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巫山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巫山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举报电话:57691234(巫山县纪委信访室)、57681303(巫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七、本简章由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巫山县公开选拔县管正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
2012年7月5日 

相关热词搜索:重庆华政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重庆

上一篇:2012年重庆市渝北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下一篇:2012下半年重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