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2013年公开选拔部分县管领导干部6名
2013-07-01 14:37: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为全面升级提速,赶超主城发展,加快建成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璧山提供人才保证,经璧山县委研究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为“全面升级提速,赶超主城发展,加快建成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璧山”提供人才保证,经璧山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6名县管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和《璧山县公开遴选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职数
(一)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副主任1名;
(二)璧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1名;
(三)璧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1名;
(四)中共璧山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
(五)重庆市璧山大路中学校副校长1名;
(六)重庆市璧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凡符合条件的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各选拔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璧山县2013年公开选拔部分县管领导干部职位和报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年龄、任职时间等均计算到2013年6月30日。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干部职务的情况。
四、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通过邮寄资料、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结束前,报考人员可调整所报考职位。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7月12日(截止时间为7月12日18:0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邮寄资料报名的截止时间,以收到报名材料的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邮寄地址):璧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重庆市璧山县璧城街道中山南路205号县委办公楼5楼)。联系人:何琪、章珂,联系电话:41436318、41427298(传真),邮政编码:402760。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2)副科级职务及以上、八级职员及以上相关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和聘书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重庆市璧山县2013年公开选拔部分县管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在璧山红岩网http://www.bshyw.cn下载,一式两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需对《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并在表格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
    以上复印材料均一式一份,用A4纸复印。
(二)资格初审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公选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若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县委研究,可决定取消该职位的选拔,也可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适当降低比例。如取消该职位的选拔,该职位的报名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征得本人同意,可以调整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选拔职位。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本人不能到场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
(三)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笔试内容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试题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命制。笔试成绩在璧山红岩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其最低分数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经璧山县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职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由璧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总分为100分。试题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命制。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公布。
(五)竞岗演讲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确定为竞岗演讲人员。应试者用5-7天的时间到报考职位所在单位开展调查研究,由璧山县委组织部集华政选职位统一组织竞岗演讲。竞岗演讲成绩在竞岗演讲结束时公布。
(六)体检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竞岗演讲成绩分别按照40%、40%、10%的比例折合后加总计算为应试者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体检。若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经璧山县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
    体检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由璧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若体检合格人员与选拔职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保证体检合格人员与选拔职位的比例达到3:1。若按此办法递补体检后,体检合格人员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仍达不到3:1的,经璧山县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经璧山县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由璧山县委派出干部考察组根据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选拔职位条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德的调查(包括执行“八项规定”情况)、拉票行为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相结合,并实行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民主测评结果、年度考核和受表彰情况分别按照50%、40%、10%的比例折合后加总计算为应试者考察成绩,具体计分办法详见附件3。考察对象需提供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璧山县外的考察,由璧山县委组织部委托考察对象所在区县(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鉴定材料,并对廉政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内容进行核查。
    考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拟任人选:
    1.民主测评中,考察对象获“同意选拔”票数低于50%的或获“不称职”票数高于30%的;
    2.经所在区县(单位)纪检、组织部门核查,考察对象廉政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属实的或有影响任用情况的;
    3.有拉票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八)讨论决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竞岗演讲成绩、考察成绩分别按照40%、40%、10%、10%的比例折合后加总计算为应试者总成绩。璧山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总成绩,提出2名拟任建议人选。璧山县委常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拟任建议人选进行差额票决。璧山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璧山红岩网、璧山电视台、所在单位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情况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任及任职手续;公示发现有影响任用情况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五、试用期管理
    对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视情况按试任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璧山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璧山县纪委负责全程监督,邀请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工作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璧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璧山县红岩网网址:http://www.bshyw.cn
    公开选拔咨询地点:璧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璧山县委办公楼5楼)
    公开选拔咨询电话:41436318  15102355559
    传真电话:41427298
    公开选拔举报电话:璧山县纪委信访室  41416200
    璧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41418726 
附件:1.重庆市璧山县2013年公开选拔部分县管领导干部职位和报名资格条件一览表
      2.重庆市璧山县2013年公开选拔部分县管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3.重庆市璧山县2013年公开选拔部分县管领导干部总成绩分值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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