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公开遴选法院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2014-07-28 12:36: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适应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精神,经市
  为适应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精神,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层次的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人数、范围
  本次共遴选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层次工作人员6 名,其中,面向重庆市第二、第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基层法院遴选3名;面向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遴选3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8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其中在重庆市第二、第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年满5年(2009年8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6.符合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尚在试用期的;
  2. 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参加公招、遴选、选调等且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法学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四、遴选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日上午9:00—2014年8月6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2014年公开遴选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发送到 bbfyzzc@163.com(联系人:陈薇薇:68316756 王俊伟:68316138 )。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北碚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法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bbfyzzc@163.com邮箱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提交信息后的两日内登录自己的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 2014年8月8日9:00—17:00时到北碚区法院六楼627、634办公室,由北碚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法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近两年年度考核表、所报考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发表文章刊物(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2014年公开遴选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贴上1寸免冠照),工作简历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8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开考比例:1:2,遴选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共100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比例:按遴选岗位人数2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结束后,分别按遴选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北碚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北碚区委组织部、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单位同意转任证明(见附件),由北碚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法院对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用人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北碚区委组织部确定拟转任人员名单,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bls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法院机关工作人员,是切实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干部人事工作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由重庆市北碚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023-68316138  政策咨询电话:重庆市北碚区委组织部 023-68863548
  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68866054
  附件:
  1. 重庆市北碚区法院公开遴选情况一览表
  2. 2014年公开遴选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 单位同意转任证明(样式)
附件1,2,3.doc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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