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警方破获首起在微博公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并"现场直播"实施过程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闫某成为因微博行为被北京警方治安拘留处理的第一人。
2011年11月中旬,市民吴某向警方电话报警,称有人在网络微博上实时发布拟对其攻击的信息,称要到家中登门殴打。当日吴因未在家而躲过此劫,他十分担心自己人身安全,并称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接警后,警方固定和留存证据,并锁定当事人闫某。11月11日,涉案的闫某被控制。据闫某称,其经常上网浏览,评论时事,近期在微博上对"吴法天"(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发布的言论不满,便开始对吴言论攻击,遭到吴驳斥后,便决定在现实中报复。闫某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报复计划,并利用微博"直播"实施过程。
目前,闫某因涉嫌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5日处罚。
二、相关评论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郑也夫:网络给社会增加了一个新的维度,人们有新的渠道可以发泄,按照网络既成的一种形态,发泄、指责、谩骂在网络中已不算出格的事,但不该把这种虚拟世界的规则延伸到现实生活中。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生邓勇:微博作为一种颇富生命力的新型传媒,如能对其进行科学引导和合法规制,必将使微博力演绎成一股良性的公民力量,推动民众与社会和国家的互动和谐发展。
三、模拟题
北京警方近日破获了首起在微博上公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并"现场直播"实施过程的案件,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男子闫某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