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4-01-18 11:34: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月22日17时前确认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月2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
    邮件确认: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司(局)××处(室)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邮箱地址:gwyzk@mail.mlr.gov.cn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1月2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部供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①报考部机关考生: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人事司干部一处。②报考督察局考生: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人事司督察干部管理处。
    邮编:100812。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于2014年2月19日上午9点进行,地点在国土资源部老年活动中心(北京市西城区羊肉胡同甲30号)。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50仍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我部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拟录用人数与体检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我们将于2月19日晚电话通知体检具体事宜。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于2014年2月20日上午8:00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便于查验。
    (三)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不要过度劳累。
    (四)考察人选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参考体检结果,按照拟录用人员与考察人选1:1比例确定。
    五、其他
    (一)体检费用由我部统一承担;考生食宿费用自理。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4年1月22日前告知我司,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三)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体检,并保持手机畅通。
    (四)联系电话:010-66558518(报考部机关考生)
                    010-66558505(报考督察局考生)
    附件:1.国土资源部2014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人员名单
          2.考试报名登记表
          3.面试地点乘车路线图
    特此公告。
    国土资源部人事司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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