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201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4-05-14 09:45: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于5月19日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于5月19日前传真至01059882110,接受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请提供离职证明)。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大学专科以上每一学习阶段)。
    考生提供的上述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上述材料均不退回。
    二、面试
    1、时间:2014年5月23日上午9时。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2、形式:结构化面试。
    3、候考地点:友谊宾馆迎宾楼30457房间(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4、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最低分数(见附件)。
    三、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1、每个职位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    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我部将统一组织体检人选到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我部将组成考察小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遵守考试时间,在考试规定时间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候考。面试前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试信息。
    2、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1寸彩色照片2张(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
    3、乘车路线:地铁4号线人民大学站西南出口(D口)向南400米。
    4、考生面试期间请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特别提醒考生在京期间注意安全。
    联系人:李忠国 
    联系电话:010-59881828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和最低分数
    文化部人事司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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