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按照网上报名、统一面试、组织考核等程序进行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高中教师9名。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不含本县)担任高中教学的在职在编正式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普通师范院校及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英语学科的教师若后学历为函授本科者,则前学历需为本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四)有6年及以上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中级职称年龄在36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五)获得以下奖励、表彰及荣誉称号之一:被评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高考教学获县级及以上表彰;获得县级及以上的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等称号;参加地、省(市)级及以上优质课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
五、选调岗位
专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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