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公示的更正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梁平县2012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四条(一)3、(2)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之规定。准考证号为24121023716和24121022628的两位考生因笔试成绩有未达到60分的科目,不得进入面试。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