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
2013年4月3日至2013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42757578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合川区司法局拟聘非在编人员公示表
2013年4月3日
附件:
合川区司法局拟聘非在编人员公示表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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