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67名
2013-07-30 09:41: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试行)》(九龙坡委〔2012〕4号)、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试行)》(九龙坡委〔2012〕4号)、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2〕133号)文件精神,经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指标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67名。 
二、招聘范围 
    九龙坡区常住人口(户籍在本区人员;有住房产权或购房合同的非本区户籍人员),且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1)三年以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7)现役军人;(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30日至1993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五)有适应社区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部分职位面向复转军人(具体名额见附件2)。
四、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镇街社区报考(镇街招聘人数见附件2),每个镇街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指标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若未达到该比例,则相应递减该镇街招聘指标;面向复转军人招聘的职位若无人报考或报名的比例不足,则该职位面向其他应聘人员招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报;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四楼会议室(杨家坪西郊路50号);
联系电话:(023)68435115,(023)68435181。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定向报名方式; 
(四)报名手续: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证明本区常住人口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凭身份证于2013年8月16日(星期五)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微机操作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工作基础与实务》(报名点有售)及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有关知识。分值8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周之内公布。
(二)微机操作
    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文字编辑、EXCEL操作等日常应用基础操作知识。分值20分。微机操作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周之内公布。
(三)面试 
    按招聘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微机操作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微机操作)×6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则确定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若体检有不合格的,则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由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在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镇街签订聘用合同,在社区从事社区服务工作。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社区工作人员相应报酬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社区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九龙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2.九龙坡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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