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201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2013-08-30 16:18: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渝委办发〔2011〕36号)和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渝委办发〔2011〕36号)和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试行)》(九龙坡委发〔2012〕4号)精神,不断完善村、社区干部队伍激励保障机制,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方式,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择优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指标及职位
  本次招聘指标共11名。其中,从优秀村干部(含镇管社区)中招聘5名(村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及镇管社区书记、主任共3名,报考岗位为“职员岗位1”;村其他六职干部及镇管社区专职干部共2名,报考岗位为“职员岗位2”。);从优秀社区干部中招聘6名(社区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共4名,报考岗位为“职员岗位3”;其他社区专职干部2名,报考岗位为“职员岗位4”。)。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区域内现任行政村六职干部、社区专干;主城区担任区级以上党代表或人大代表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区居委会书记或主任,经区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参加招聘考试。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任职时间要求:截至2013年9月3日,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须在九龙坡行政区域内任同一职级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满4年及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累积计算任职年限。其中,任村、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但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合计满4年的,按其他六职干部(其他社区专干)报考岗位类别报考。报考人员任职时间和职务条件由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管理序列严格审查确认,并在报考时提交任职文件原件。4.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2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
  5.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9月3日)前,报名人员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区外报考人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
  (4)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考方式
  此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政审考察和体检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同一职位竞争,分别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3-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由个人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并填写《九龙坡区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经镇(街道)党(工)委严格审核确认后签章推荐,到区人力社保局三楼会议室(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栋1号)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对拟同意报名的人员在所在镇(街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则取消报考资格。
  3.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9月11-12日到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与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13年新公布大纲),总分100分。
  2.面试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弃权的(弃权须报相关书面材料于考前24小时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因弃权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指标相应递减。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九龙坡区党建网、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
  考察参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09〕168号)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得分×20%,综合成绩不采用四舍五入法)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得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在量化考察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体检有不合格的,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在九龙坡区党建网、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职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综合成绩等。张榜公示地点为拟聘用人员工作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各环节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按照全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结构等情况确定由镇和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聘用人员原则上继续留在村、社区工作。
  四、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聘用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中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招考服务电话:86169316 6878113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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