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站实际,经主管部门、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四)具有飞行观察员资格证书、航空护林航空管制员资质;
(五)符合《情况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条件;
(六)须在现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离职解除人事关系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重庆市北碚区金华西二支路56号(办公室211)
3、报名时间:2014年4月29日至4月30日
4、联系人:陈茂江,023-68345926
5、报名要求:凡符合招聘条件者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四、考核
由市林业局会同市森林航空护林站组成考核组,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体检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市林业局会同重庆市森林航空护林站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报考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森林航空护林站负责解释。
附件:
1、 重庆市森林航空护林站考核招聘人员情况表.xls
2、 报名登记表.doc
重庆森林航空护林站201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4-04-17 09:29: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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