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共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1《垫江县201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凡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大学学习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
2.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3.自愿在所聘单位工作5年以上。
4.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时间:2014年6月2日)。
5.体检合格。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根据《垫江县201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中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须同时提供相应的材料,且确保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点设置及报名
本次在全国部分高等院校共设置5个报名点和考核招聘现场,各位考生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及意向,并结合附件1中现场确认签约地点栏中对应大学选择报名点。
咨询电话:重庆市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郑老师 023-74513781 15923690266
考点一: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
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上午9:00-10:00
报名及考核地点: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A区主教105室
考核时间:2014年6月3日上午10:00
考点二:湖南大学
报名时间:2014年6月5日上午9:00-10:00
报名及考核地点:湖南大学第五食堂三楼东风多功能厅
考核时间:2014年6月5日上午10:00
考点三:四川大学
报名时间:2014年6月6日上午9:00-10:00
报名及考核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附楼02号教室(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考核时间:2014年6月6日上午10:00
考点四:四川农业大学
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上午9:00-10:00
报名及考核地点:雅安市新康路46号逸夫楼学生就业指导综合报告厅
考核时间:2014年6月9日上午10:00
考点五:西南大学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上午9:00-10:00
报名及考核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101室报告厅2
考核时间:2014年6月10日上午10:00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相应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垫江县201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彩色)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分值100分。考核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招聘考官组根据答辩情况现场评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签订协议人选。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签订协议人选。
总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签订协议
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现场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六、资格复审
与招聘单位签订协议的人员于2014年7月10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交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个人(含往届生)档案邮寄到垫江县人才交流中心,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缺额不递补。
七、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不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是否需要回避(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资格复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九、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和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jxrlsbj.gov.cn/)查询。同时在有关大学招生就业网上发布。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招聘单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2014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引进人员须在垫江县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二、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信息,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二)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垫江县201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垫江县201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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