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比例的通知
各位考生:按照《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约定,根据报名情况,经事业单位研究、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将各招聘岗位面试比例予以公布(具体比例见附件)。为确保面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有关情形按如下规定处理:
1.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
2.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其中,属于特殊紧缺人才且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均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
特此通知
附件:1.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比例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