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长寿区教育系统美术岗位的考生,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二、招(选)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长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8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考核招聘12名、公开招聘70名、公开选聘2名。具体招(选)聘单位、岗位及人数等详见《长寿区2014年第四季度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选)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自愿在招(选)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招(选)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执行。
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12月14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长寿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本次区教育系统招聘岗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考长寿区人民医院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为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本部)。
2.报考长寿区其余单位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40469077、40231339)。
(三) 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所需的材料,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签章的《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在报名处报名。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五)领取《准考证》
参加重庆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的考生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于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凭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招(选)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为1:2,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选)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选)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和招(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2.笔试时间、地点
(1)参加重庆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的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考长寿区其他单位的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星期天)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为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3.笔试科目及分值
(1)公开招聘的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
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按报考岗位分为:美术、武术教师岗位考《艺体术科测试》,医疗卫生岗位考《生理学解剖学基础知识》,广播电视台新闻摄像记者岗位考《新闻采访与写作知识》,其他岗位考《管理基础知识》。
(2)区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笔试科目为《新闻采访与写作知识》,总分值100分。区委外宣办新闻宣传网络舆情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总分值100分。《综合知识测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考试范围包括:党和国家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机关应用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报考除长寿区人民医院外公开招(选)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在长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
公开招聘岗位面试比例为1:2。公开选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少于1:5的全部进入面试,多于1:5的则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公开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参加重庆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答辩。
(2)报考除长寿区人民医院外的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星期六)上午8:00。面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答辩。
(3)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星期天)上午8:00,面试地点为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面试,区文化馆舞蹈岗位、区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和新闻摄像记者岗位采用实作加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到面试候考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报考长寿区考核招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报考长寿区公开招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报考区广播电视台新闻摄像记者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报考区委外宣办新闻宣传网络舆情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区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新闻采访与写作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公开招聘(含考核招聘,下同)实行等额体检。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1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
体检时间及地点:参加重庆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的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长寿区其他单位岗位体检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8:00,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招(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查。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委托考生所在院校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并出具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材料,毕业报到时交用人单位。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综合公开选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分别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原单位和选聘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简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在长寿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选)聘政策咨询: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电话:023-40661621
招(选)聘事项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一览表》。
附件:
1.2014年第四季度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报名推荐表.doc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