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4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相关规定,经公开报名、笔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4年12月12日—12月22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或学院纪委举报。监督举报电话:63616854(市教委监察室),49578288(学院纪委)。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