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4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相关规定,经公开报名、笔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14年12月17日至12月2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A座306)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402160)
电话:023-49839035
联系人:张洪英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