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8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南岸区监察局信访室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广福大道1号(401336)
电话:6298895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其他事项
1. 属于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后,请按照《简章》要求,接受资格复查,于2015年7月10日17:30前到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
2.其他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15年1月12日—13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坪南城大道25号)办理参加工作报到手续,流程如下:
一是到南岸区人社局5楼人才流动科办理《行政介绍信》;
二是到南岸区人社局2楼工资福利科办理《工资介绍信》;
三是持《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到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是到南岸区人才智力交流中心(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5楼)开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
3.考务咨询电话:62986603
南岸区2014年第四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