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我院2014年公开招聘美术馆、后勤岗位拟聘用人员(第一批)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1月4日—1月12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机构及电话
受理机构:四川美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
邮编:401331
电话:023-65921038;023-65921033
联系人: 李老师;钱老师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川美术学院
2015年1月4日
附: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考核招聘美术馆、后勤景观设计专业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毕业院校 | 拟聘岗位 | 备注 |
孙继任 | 男 | 1982.09 | 本科 | 学士 | 雕塑 | 四川美术 学院 | 后勤处景观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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