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网上传出艳照,两天后,涉事双方闪婚,林州“艳照门”情节之跌宕起伏,让一众看客目瞪口呆。有网友质疑,涉事官员是想把结婚作为挡箭牌,以求金蝉脱壳。对此,当地纪委正在进一步调查,真相如何不妨拭目以待。不过,另外一个问题同样值得思考:倘若真如报道所言,两人已经先后离婚恢复单身,网络曝光和公众围观是否侵犯了双方正常恋爱的自由和隐私?
诚然,我国社会一直就有“自古贪官多好色”的说法。前些年还有学者专门进行统计,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好色”贪官往往生活腐化和政治腐败,为了博红颜一笑,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害国家和公众利益。近年来,一系列“艳照反腐”的成功案例,也的确揪出了重庆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等一批贪官。
不过,“言反腐必先晒艳照”,却难免给人一种走火入魔的感觉。事实上,这种香艳化的举报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为了迎合围观者的低级趣味和窥私心理,制造眼球效应和轰动效果。同时,“遇艳照必认定贪官”,也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很可能对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误伤。
前不久一组所谓的“庐江官员6P门”艳照在网上疯传,有人“人肉”出男主角,并与他通电话,却发现此人并非庐江县委书记,也不是官员身份。很快,当地政府也作出澄清,该组图片系昆明三对夫妻聚会,并表示对恶意中伤、造谣、诽谤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最近,中石化河南分公司物流中心一负责人和女下属外出旅游拍摄“香艳”照片,被网络爆料后,引发网民“吐槽”。尽管事后当事人通过网络公开道歉,并就其不恰当行为坦言称愿意承当相关责任,但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关于“家属也不愿意过分宣扬此事,单位会尊重家属意见来处理”的介绍,也让我们深切感到两个家庭在网络暴力面前的受伤和无助。
反腐倡廉需要群众监督,但监督不能没有底线,不能以反腐的名义肆意传播和围观他人隐私。回到林州艳照门,即使当事双方存在感情纠葛,却也与公共利益无关,并没有触犯党纪国法。正如“人肉”专家、新媒体从业者徐春柳所言,“艳照门的事,道德上可以指责,但是粗暴传播,伤害的是个人隐私。”
时下,网络成为反腐的前沿阵地,“艳照反腐”更是大行其道,泥沙俱下,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制度反腐的不够完善。在欧美日发达国家中,官员财产已做到公开化,日本更是把地方官员的收入写入市面地图册中去。如果不能推动官员财产公开,把权力晒在阳光下,就难以改变生活作风问题成为反腐突破口和兴奋点的现状,也就无法保证“艳照反腐”不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