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资料-热点时评:用制度建设保障幸福童年
2012-07-12 16:00: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中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践中作了大量实质性的努力。但也应当正视,对儿童权利的保护与现实的要求,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距
    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中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践中作了大量实质性的努力。但也应当正视,对儿童权利的保护与现实的要求,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距离,这是今后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总的来看,目前儿童权利保护至少有4个关注点。其一是儿童课业负担过重,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其二,儿童娱乐设施少,不能满足儿童的需求是不少大城市的普遍现象。其三,儿童安全教育仍存在疏漏,常态化的安全教育需要增强。其四,针对儿童的伤害事件时有发生。

      儿童是典型的依赖人群,对其实行全方位的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建议从制度层面保障儿童健康成长,让儿童拥有幸福童年。

      从制度建设入手,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首先要从理念上扭转错位,遵循人的发展规律,开展素质教育。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塑造美好的人性,培养美好的人格,使学生拥有美好的人生。中小学阶段主要是塑造良好品格,培养规则意识和良好做事习惯,舒扬个性,让身心健康发展。因此,教育必须以人为本,遵循人的发展规律来进行。其次,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使各项减负措施落到实处。再有,认真贯彻“健康第一”理念,保证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课时和体育活动时间;聘请心理专家,定期到校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避免中小学生因心理疾患耽误学业。

 

 

      建立教师选拔和淘汰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把热爱学生,懂得学生心理,具有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和持续学习能力、教育科研能力、自我调控能力的人选拔到教育岗位上来,使中小学教师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在中小学开展强制性的安全教育,保障儿童平安长大。儿童充满好奇心,对事情发展的后果及其危险性缺乏正确的判断,容易导致意外伤害的后果,因此家长和老师应该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让孩子们掌握预防校园暴力、预防被拐卖,预防性侵害以及有关居家安全、饮食安全、用药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让儿童学会避险和自救,预防和减少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同时,强化儿童食品、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的监管,依法严惩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制定普惠型儿童福利政策。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建立一种带有普惠性质的制度性儿童福利。建议以满足儿童发展需求为本,从儿童福利关涉的儿童愿望的满足、儿童安全保护、儿童权利保障三个层面入手,出台更有利于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福利政策,为我国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与公共服务。

 

 


相关热词搜索:重庆华政 重庆公务员网 重庆公务员面试培

上一篇:申论资料-申论标准表述:文化体制改革
下一篇:申论资料-申论标准表述:社区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