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电子政务网。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所谓电子政府是指应用信息技术重组政府部门,改善公共服务,增强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和民主程度,促进政府办公自动化、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资源的全面共享,提高公共管理效率和公共决策的科学性,最终实现面向公众和以公众为中心的电子化政府。
【标准表述】
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狠抓措施落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部分地区政务公开几乎成为摆设。
政务公开是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多种政务公开方式,推动强化社会经济事务管理职能,把更多精力转到制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维护国家法制、政令和市场统一。
把政务公开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要适应政务公开对精简效能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合理界定部门职能。加强项目规划、立项公开,搞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进一步理顺并依法公开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等的权责关系,应当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事情要真正放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要加强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进一步集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再取消一批审批项目。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强化对审批全过程的监控。
把政务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公开的理念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体现在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保证政务公开有效覆盖政府机关内部各个部门。
把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电子政务发展快、信息化程度高的优势,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强于网民的交流互动。政府部门之间要做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实现行政管理的信息化、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