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机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2-17 09:58: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中央政法委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13年2月27日在北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面试考生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
中央政法委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13年2月27日在北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面试考生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中央政法委机关共有10名考生进入面试。最低面试分数:政法研究所法律政策研究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09.40分,政法研究所档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11.20分。(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6日15时至16时到中央政法委机关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可乘北京市111、109、101、103、202、211、614、685、609、619、614路公共汽车到沙滩路口西站下车,往西第一个红绿灯往南100米路东即到。
(二)所需材料
考生报到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彩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社会在职考生另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另需提供所在社区或街道关于考生待业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以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
(三)有关要求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应按要求粘贴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地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经历的时间必须连续,注明学习各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1.2013年2月27日上午9时(政法研究所法律政策研究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2.2013年2月27日下午13时30分(政法研究所档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二)面试地点:中央政法委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8时前(8时50分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12时30分前(13时20分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持有效证件到中央政法委机关北池子大街14号院传达室,由工作人员带至候考室。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定于2月28日上午,地点为解放军305医院(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甲13号)。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早7时45分前到达305医院体检中心(务必空腹)。体检费用由我委机关承担。
经体检合格,我们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赴其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3年2月19日(周二)17时前,将《面试确认单》传真至我委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传真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确认单》见附件2)
(二)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陈武全孟繁蕾
联系电话:010-85117689(兼传真)

附件:1.《中央政法委机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单》


中央政法委机关党委
2013年2月16日












附件1


中央政法委机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
面 试 人 员 名 单

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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