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5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属于招聘范围。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思想。
(三)自愿在所聘学校工作5周年以上。
(四)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及专业:符合《垫江县2014年上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相应岗位的学历及专业要求。
(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岗位者应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七)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八)体检合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登录地址:http://cqdjwpzl.x9.fjjsp01.com/all/pstart!index.action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报考者只能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对口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9:00至5月3日24:00。
联系电话:(023)74669348 74513781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确认地点:垫江县教委五楼会议室。
3.确认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2014年垫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职教岗位无教师资格证者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院校出具学习专业、毕业时间等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委托现场确认者,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等确认所需相关材料。
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予以确认报名。报名按相关规定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5月7日上午9:00- 5月9日上午12:00在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考核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确认实际报名人数比应达到1︰3(其中职教专业课应达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其中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学科基础知识(即所报考学科普通高中段学科基础知识),报考职教专业课和学前教育的学科知识为普通高中段语文学科基础知识。
笔试分值为100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招聘岗位名额在15名及以上按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职教专业课、学前教育学科面试为说课和技能考察,分值为100分。说课占40%、技能考察占60%。其余学科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说课前备课30分钟,说课7分钟。说课内容为我县现行高中段必修课教材。说课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技能考察内容由评委现场确定。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2014年5月18日(星期日)7:30在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缺额不予递补。
(三)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结成绩采用100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七、体检及签订意向协议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学历高者优先)。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其缺额不予递补。
(二)签订意向协议
对体检合格者,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学历高者优先),对应岗位聘用顺序(见附件1、2)确定拟聘对象,并签订聘用意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014年应届毕业生自带《就业协议书》。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与学校签订意向协议者,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交县教委,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含往届生)邮寄到垫江县人才交流中心,届时,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者,不作为聘用对象,已签订的意向性协议作废。
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九、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将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2014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本科含学位证书)者,不予聘用。
职教专业课教师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转正定级。
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和垫江县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1:垫江县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2:垫江县2014年上半年职业中学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 一览表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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