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4年11月25日—12月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人力资源部903室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 401123
电 话:89136337、89232635
联系人:熊天琦、杨永红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