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重庆法检面试时事热点
2012-12-30 09:46: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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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流动,才能自由流动

“生长麦子的沃土照样孕育罂粟”,这样的道理同样适用于网络。网络为信息流动提供了广阔天地,也给信息安全带来了隐患。

信息流动应该以安全为前提,一旦失去安全的护翼,信息流动就会陷入无序和混乱。一些网络运营商为追逐私利,形成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利益链;一些网络软件自带“黑客”功能,像特洛伊木马一样悄无声息侵犯公民隐私;虚假电子商务、网络敲诈等网上违法犯罪行为花样翻新,让广大网民防不胜防。

可见,没有安全,“自由”也就无从谈起。非法有害信息的泛滥,势必伤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网络的公序良俗、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为了充分释放信息流动的红利,就必须消除信息安全的隐患,这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基本共识,信息安全立法的呼吁之声也日益强烈。

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法律威慑,为维护网络秩序提供法律依据。这才是对信息自由流动真正的保护。

网络立法将有效克服"自由丛林"弊端
互联网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在信息传播便捷的同时,也存在着内在的缺陷:网络侵权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而由于某些人信息传播的违法和失德行为,导致网络信息的权威性大打折扣。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加强网络领域的立法,必将改变当前在互联网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的现象。

以往有些人罔顾法律和道德约束,把网络当作可以自由纵横的“丛林世界”,随意散布有害信息,不仅损害了网络公信力,也破坏了网络自身的发展。众所周知,“自由”是相对的,网络世界与现实社会一样,并不存在绝对自由。基于这个认识,世界上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符合本国人民需要的网络信息保护法律。我国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对网络的“自由”进行法律规范,将有效克服以往“自由丛林”的弊端,不仅网络世界会更加健康有序,同时公民的“自由”也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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