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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起草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办法》草案规定,在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0.1元/件、国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按照今年和去年的全国快递业务总量来计算,这项基金每年征收总额将超过10亿元,而其中相当一部分将流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囊中。
向快递公司征收总额超过10亿元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其存在的争议一目了然。
民营快递公司已经纳税,再打开一扇收费之门是否涉嫌重复征收?基金相当一部分流入作为央企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囊中,如何洗刷“民企补贴国企”的嫌疑?征收的一大依据是中国邮政遵照国家政策在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开展了“无利可图”的邮政服务,但针对这一服务,公共财政就像补贴“三大油企”一样,历年都有数额不菲的资金注入,何以还要向民营快递再收?虽然中国邮政在边远地区开展的一些服务可能影响了赢利水平,但就整体而言,仍然不失为相当赚钱的国企。资料显示,中国邮政2011年净利润为209.36亿元,根据今年公布的数据,更已跨入世界五百强之列,而起步未久的民营快递企业的困境则是众所周知,以穷补富,合理性何在?
道理显然,但却经不住“有法可依”这条理由的冲击。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邮政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这次出面召集民营快递公司座谈的财政部和邮政局,一个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出资人,一个是虽然经历了政企公开的邮政改革但利益纽带并未完全剪断的主管部门。由这样两个部门提出一个向民企征收基金以补贴中国邮政的办法,难免让人感觉有几分别扭,但不能不说仍然符合《邮政法》之规定。尽管如此,在这个问题上也并非没有从容讨论的空间。从后果上看,上缴巨额基金对原本利润微薄的民营快递企业如同雪上加霜,但最终埋单者是公众。虽然这些分散的群体无法对一项国家政策作出实质反应,但其消费能力和信心肯定会被抑制,由此又将波及快递和诸如电商等关联行业也几乎是一种必然。
鉴于公众才是终端埋单者,所以一些专家提议由公共财政建立普遍服务基金的办法也并不可取,因为其结果与向民营快递企业征收并无二致。因此,必须寻找另外的方案。
中国邮政目前从事的两大业务,除被定义为公用事业的“邮政普遍服务”之外,还在其他领域和民营快递企业展开竞争。从事邮政普遍服务亏损巨大一直是中国邮政索要补贴的最大理由,但何以亏损,其中有无管理不善效率低下的因素,究竟亏损了多少,就连作为出资人的财政部也并不了然,如果一边需要民营快递企业和公众慷慨解囊,一边却又不公布亏损详情,似乎难以服众。
如果说在中国邮政公布亏损详情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向其提供因为从事“无利可图”的服务而招致损失的补贴。但更好的方案应是缩小“邮政普遍服务”的内容,让其主动减亏。尽管中国邮政似乎对目前的“邮政普遍服务”颇为头疼,消费者对央视所报道的平邮丢失率高达33%的现状也是无可奈何,但事实是想进入相关领域的企业并不缺乏。除非确有必要,目前“邮政普遍服务”中所界定的一些项目完全可以交由不同市场主体自由竞争,这也是国际通例。
但现实极可能与上述思路相背而行。按照《邮政法》规定,不仅中国邮政能够坐享补贴,而且还要为其划定专营范围。据媒体报道,《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的初稿已经形成,虽然具体标准尚无法得知,但对民营快递企业来说,专营扩大一寸则自己让出市场远非一尺,这显然是一柄较征收基金更锋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如此两头逼进,民营快递生存空间在哪里呢?
救民营快递企业于危亡之地,这不仅与他们有关。中国经济经不起折腾,中国的市场化改革不容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