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解析】
近来,总是能看到校车事故见诸报端,校车从最初的方便学生上下学,发展到有人以校车牟利,再发展到劣质校车、超载校车、酒驾校车导致车祸连连,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制约,造成许多学生丧命,许多家庭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今年,四月国家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中详细地对校车相关问题作了具体细致的规定,山东在该条例出台后迅速贯彻落实了该条例,给校车上“户籍”,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力度,避免悲剧的发生,可见政府职能部门对校车安全的重视。
孩子是最脆弱的群体,他们处在发育时期,活泼好动但体力不强、心理不成熟、缺乏社会经验与自我保护意识,自救能力非常差,无论生理、心理都处于绝对的弱势,所以给校车上“户籍”加强对校车的监控,是切实保障了孩子的出行安全。对于校车管理是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既要有法律层面制约,又要有行政手段管理,更应有技术层面辅助。当然只靠良好的愿望和空泛的规定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我们要在加强法律管理的同时,也要在技术层面提高,比如:在校车上安装智能装置,可以设置一个速度,如果到达这个速度,司机就不能在加速等。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从业者的管理,对驾驶人员加强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驾驶及时和应急能力等。校车本就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系统,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要积极学习新的规章制度,把制度落到实处,踏踏实实为群众工作,成为一名“可依靠、有能力、有信念”的合格公务员。